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15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1-27
海關對申報轉運至國內其他關區、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之進口貨物,得於轉運時查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