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 9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4-08
同一出口報單如有數種不同貨品,應每種分別列報;其屬免除簽發許可證貨品,與應辦輸出許可證貨品,得以同一份報單申報。 每份出口報單,不得將數張裝貨單或託運單合併申報,空運併裝出口貨物得以數份出口報單共附同一託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