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 2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1-09-27
本辦法所稱關稅配額,指對特定之進口貨物訂定數量,在此數量內適用海關進口稅則所訂之較低關稅稅率(以下簡稱配額內稅率),超過數量部分則適用一般關稅稅率(以下簡稱配額外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