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40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5-07-01|最後修訂: 2025-05-05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附認股權公司債,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