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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園區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0-31
📋 條文摘要

園區事業經管理局核准得兼營其業務相關之進出口業務。 前項兼營貿易業務應辦妥相關變更登記,增列兼營與營業相關之貿易項目。

📝 內容

園區事業經管理局核准得兼營其業務相關之進出口業務。
前項兼營貿易業務應辦妥相關變更登記,增列兼營與營業相關之貿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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