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第 2 條|園區|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8-10-31
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辦理科學園區內(以下簡稱園區內)下列各款有關貿易業務事項: 一、貨品輸出入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二、有關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三、有關輸出入貨品通關自動化事項。 四、接受其他機關委託辦理業務。 五、其他有關園區內貿易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