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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第 2 條
最後修訂: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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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辦理科學園區內(以下簡稱園區內)下列各款有關貿易業務事項: 一、貨品輸出入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二、有關原產地證明書申...
📝 內容
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辦理科學園區內(以下簡稱園區內)下列各款有關貿易業務事項:
一、貨品輸出入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二、有關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三、有關輸出入貨品通關自動化事項。
四、接受其他機關委託辦理業務。
五、其他有關園區內貿易業務事項。
一、貨品輸出入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二、有關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
三、有關輸出入貨品通關自動化事項。
四、接受其他機關委託辦理業務。
五、其他有關園區內貿易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