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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園區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0-31
📋 條文摘要

園區事業得以電子文件方式使用科學園區通關系統,辦理貨品輸出入之簽證、通關及儲運手續。 園區事業使用前項科學園區通關系統,應先向管理局申請核准。

📝 內容

園區事業得以電子文件方式使用科學園區通關系統,辦理貨品輸出入之簽證、通關及儲運手續。
園區事業使用前項科學園區通關系統,應先向管理局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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