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第 6 條|文化藝術|法規|生效中
文化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9
文化部受理申請後,經會商財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者,發給認可文書,並副知主管稽徵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前項認可文書,應載明認可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