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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文化藝術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11-19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申請免徵營業稅或減徵娛樂稅之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一、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之證明文件。 二...

📝 內容

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申請免徵營業稅或減徵娛樂稅之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一、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之證明文件。
二、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或經營圖書出版品出版、進口、批發或零售業務之相關資料。
三、負責人之證明文件。
四、其他文化部指定之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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