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經營石油案件檢舉人及查緝人員獎勵辦法|第 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0-23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經主管機關處以行政罰或經法院刑事判決之案件,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