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供住宿用途之客房插座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客房應依前條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裝設插座出線口。 二、裝有固定式烹飪用電器具者,應裝設插座出線口。 三、插座出線口設置總數不得少於前條第二款至第七款規定。 四、客房應裝設二個以上可輕易觸及之插座出線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