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1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四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非接地導線之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路中每一非接地導線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 二、斷路器應能同時啟斷電路中之各非接地導線。但單相二線電路或單相三線電路,三相四線電路不接三相負載者,得使用單極斷路器,以保護此等電路中之各非接地導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