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10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非金屬線盒應僅裝設於非金屬被覆電纜、可撓軟線或非金屬管槽之配線。但裝設於金屬被覆電纜或金屬管槽之配線,有採用搭接導線保持其電氣連續性者,不在此限。 採用非金屬導線管配線,其接線盒及裝接線配件應有足夠之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