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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06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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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MI電纜之配件及終端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用於連接電纜至線盒、配電箱或其他設備之配件,應為適用於MI電纜連接者。 二、電纜之終端處經削除後應立即密封,...
📝 內容
MI電纜之配件及終端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用於連接電纜至線盒、配電箱或其他設備之配件,應為適用於MI電纜連接者。
二、電纜之終端處經削除後應立即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其露出被覆之導線應以絕緣物加以絕緣。
一、用於連接電纜至線盒、配電箱或其他設備之配件,應為適用於MI電纜連接者。
二、電纜之終端處經削除後應立即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其露出被覆之導線應以絕緣物加以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