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2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架空導線之分歧線之引接規定如下: 一、線路之分歧點應在作業人員易於到達處,並宜在電桿或鐵塔之上。 二、分歧點應有適當之支持,以免分歧線因擺動而與支持物或其他線之絕緣間距不足,及減少登桿(塔)或桿(塔)上作業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