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1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六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架設於同一支持物上,不同高度之支吊線、導線、電纜間之垂直間隔,應符合第一百十四條至第一百十七條規定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