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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In Force
第12條
Enacted Date:
1991-05-31
Promulgated Date:
2010-12-24
生效日期:
2010-12-24
📝 內容
與我國簽定貿易協定、協議之國家或地區,其進口貨物之原產地分別依各該協定、協議或其授權商定文件所定原產地認定基準認定之。
前項授權商定之原產地認定基準,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公告之。
前項授權商定之原產地認定基準,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