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54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十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同一支持物上伸出式托架之裝置規定如下: 一、伸出式托架用於支撐導線管時,該供電電纜應有適當之絕緣。非金屬導線管不得作為電纜絕緣用。 二、伸出式托架得用於支撐下列以單一外皮或被覆之電纜: (一)通訊電纜。 (二)符合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一目任何電壓之供電電纜。 (三)七百五十伏特以下之供電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