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9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十五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支撐地下供電電纜終端具導電性之支持物,應被有效接地。但上述組件已被隔離或防護者,不需接地或搭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