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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34 條

📜
法律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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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334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十八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 條文摘要

輸配電業需監視供電端匯流排之電壓及頻率,直供電業需監視電源線之電壓及頻率,前述監視資料均至少每整點取樣紀錄一次,並留存相關紀錄七天以上,以供主管機關查...

📝 內容

輸配電業需監視供電端匯流排之電壓及頻率,直供電業需監視電源線之電壓及頻率,前述監視資料均至少每整點取樣紀錄一次,並留存相關紀錄七天以上,以供主管機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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