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3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十八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屋外變電所使用含絕緣油之機器,其中心點與圍牆之最小間隔如附表三百三十七。 前項規定之最小間隔,如因受限於變電所用地面積,經採取加裝防火牆等因應措施者,得減半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