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第 17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園區內之各種建築,應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並以永久性建築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