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第 3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本辦法所稱之下腳,係指園區區內事業在其製造過程中,所殘餘之渣滓、廢料,為該事業不能利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