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第 10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區內事業廢品、下腳經監毀後,得核實沖銷保稅帳,並依稅法相關規定,由稽徵機關核實認定損失,自會計帳冊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