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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第 2 條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第 2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17

內容

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適用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課稅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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