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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第 4 條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第 4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17
內容
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之範圍,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條之規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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