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 7-1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4-08
出進口廠商下列登記事項,貿易署得予公開,任何人得至貿易署之資訊網站查閱: 一、中英文名稱。 二、中英文所在地地址。 三、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四、出進口資格。 出進口廠商得將下列事項,自行登錄於前項貿易署之資訊網站: 一、電話及傳真號碼。 二、網址。 三、電子郵件地址。 四、出進口產品項目。 五、其他有助於商業貿易活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