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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國際貿易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4-08
📋 條文摘要

英文名稱登記,應載明主體名稱及組織種類;外國分公司之英文名稱應標明其國籍及分公司名稱。 申請登記之英文名稱,其標明產業之專業名詞,不得逾其營業項目範圍...

📝 內容

英文名稱登記,應載明主體名稱及組織種類;外國分公司之英文名稱應標明其國籍及分公司名稱。
申請登記之英文名稱,其標明產業之專業名詞,不得逾其營業項目範圍。
英文名稱不得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混同誤認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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