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2 條|社會及家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8-01
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 前項檢測標準、方式、頻率與認證標章核發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