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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3 條

📜
法律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鐵路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5-24
📋 條文摘要

鐵路之新建及改建工程,軌距為一千零六十七公厘或七百六十二公厘者,其修建養護依本規則第二章及第三章規定;另一千四百三十五公厘標準軌距,且其列車營運速度經...

📝 內容

鐵路之新建及改建工程,軌距為一千零六十七公厘或七百六十二公厘者,其修建養護依本規則第二章及第三章規定;另一千四百三十五公厘標準軌距,且其列車營運速度經許可得達每小時二百公里以上者(以下簡稱高速鐵路),其修建養護依本規則第四章及第五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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