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4 條|鐵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5-24
鐵路路線按其軌道通過負荷量、行車速率及業務性質區分如下: 一、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厘之鐵路,分為特甲級、甲級及乙級三級。 二、軌距七百六十二公厘之鐵路,分為甲級及乙級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