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71 條|鐵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5-24
軌道每年至少舉行總檢查一次。 前項總檢查應包括軌道養護狀況、軌道現時狀況及養護作業方法,其檢查計分及獎懲由鐵路機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