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檢查規則|第 42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3-10
每次檢查艉軸時,應自艉軸襯套後端起,至距艉軸錐體大端為錐體長度三分之一處止,使用有效之非破壞性探傷方法檢驗之。艉軸襯套之緊密性,亦應予檢查。 非從事娛樂漁業漁船,艉軸之檢查得以間隙量測、試車或試航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