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第 137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十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5-05
各水密門及其所連接之各項機件與指示器,與為使一艙區具有水密性所必須關閉之所有活閥,及為損害管制所必需連通管路上之所有活閥,應於航行中,至少每七日舉行定期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