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艙區劃分規則|第 60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2-01-16
平甲板船,其船艏甲板具有足夠之舷弧可使甲板上之積水向後流者,得准於距船艏三分之一船長內裝設固定且不圍成井型之舷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