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構造規則|第 77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二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1-09
機艙空間至少應有兩種逃生方法,該逃生方法應為儘可能遠離之兩組鋼梯,其中之一得為正常之進出方法。但如該機艙空間太小不可能具有兩種逃生方法者,得減為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