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 4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1-16
小船之設備種類、數量及其規格,不得低於附件二之規定。 小船航行於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時,得免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 娛樂漁業漁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應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