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 53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五 節|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1-16
載客小船經航政機關認為需要者,在機艙、起居艙、廚房、及其他具有高度火災危險之空間,應裝有自動探火及聽覺與視覺火警警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