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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國際事?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3-09-08
📋 條文摘要

主管機關為審議救助案件,應設農產品救助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由主管機關、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組成之,並由主管機關代表為召集人。必要時得...

📝 內容

主管機關為審議救助案件,應設農產品救助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由主管機關、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組成之,並由主管機關代表為召集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農民團體、產業團體或地方政府代表列席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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