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第 10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05
依本辦法規定檢查合格之植物,申請者應於讓售時製作讓售紀錄表,並於一個月內送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