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第 11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05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檢查時,發現受檢植物感染特定疫病蟲害,應將疫情通報中央主管機關,並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