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3-03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設立,應就下列事項妥予規劃: 一、市場設置地點、面積及業務區域。 二、市場新建、擴建、改建或合併計畫目標。 三、市場基本及附屬設施種類、規模及配置基準。 四、市場公害防治設施基準。 五、市場經營、管理及資金運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