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 41 條|消防|法|生效中
第 六 章|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5-06-01|最後修訂: 2024-11-29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法規有關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從事之區域、時間、方式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