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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17 條

📜
法律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條款號
第 317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十二 章/第 五 節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5-01-01 最後修訂: 2024-08-01
📋 條文摘要

雇主對於受有害物或具有惡臭物污染之場所,應予適當之清洗。 前項工作場所之地板及周圍牆壁,應採用排水良好之適當構造,或使用不浸透性材料塗布。

📝 內容

雇主對於受有害物或具有惡臭物污染之場所,應予適當之清洗。
前項工作場所之地板及周圍牆壁,應採用排水良好之適當構造,或使用不浸透性材料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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