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 14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2-14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其操作機關節部分等可標示動作方向者,其標示之動作方向應與控制面盤上該操作機動作開關之標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