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6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9-14
毒性氣體之製造設備(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外。),應依左列規定設置氣體漏洩時之防毒措施: 一、可適當防止漏洩氣體擴散之裝置。 二、應依該氣體毒性、氣體種類、數量及製程,選擇吸收各該毒性氣體之設備及吸收劑。 三、防毒面罩及其他防護具,應保管於安全場所,並經常維護於適當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