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2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9-14
以容器儲存高壓氣體之高壓氣體儲存場(不含次條規定者。),其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其可流通高壓氣體之配管者,且應準用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高壓氣體設備之規定。 二、容器未以配管連接者,準用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