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203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9-14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容器之熔接部,應就其全長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方法就其全長實施磁粉探傷試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