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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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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資源循環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11-06
📋 條文摘要

縣環境保護局依本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一般廢棄物工作調整,應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前,檢具工作調整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工作調整計畫...

📝 內容

縣環境保護局依本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一般廢棄物工作調整,應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前,檢具工作調整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工作調整計畫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調整之時程。
二、人員、機具、設施之調整。
三、財務計畫。
四、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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