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 10 條|軍備後勤|法規|生效中
國防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5-07
運作單位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標示,並備具該化學物質之安全資料表。